歸帆

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060903北馬開講》

《北馬開講》
由于攫奪案的猖獗造成公眾蒙受財物損失,並頻頻導致人命傷亡的事件發生,因此各項防範攫奪的建議和措施相繼被提出。


一般認為除了警方加強巡邏和治安措施及市民本身提高警惕外,其中一項措施即在行人道與馬路間築起一道欄桿分隔行人和車輛的建議,是政府當局刻不容緩付諸實行的。


行人道的建設基本上應以平坦、安全、和實際的功用為至上,因此花巨額款項美化鋪蓋石磚之舉是有欠實際,確實有商榷的余地。


與其花費巨額的款項鋪設所謂高雅而耐看不耐用的花磚,倒不如把金錢用來築起實際和安全兼備的欄桿,來得更為化算和實際。


眾所周知,我們居住的環境由于人多地少,造成馬路的設計“能省則省”導致路上的行人和車輛是那麼“親近”,每天都是與車輛為伍,在車水馬龍的公路與來往的車輛並行,有如在虎口走一回。


我國尤其是檳城州,分隔馬路和行人的林陰人行道可謂鳳毛麟角和買少見少,路旁行走的行人每天幾乎都是與車輛擦身而過,險象環生。再加上近來攫奪案頻傳下,公眾的財物生命嚴重受到威脅。


有鑒于此,在馬路和人行道之間建設欄桿分隔行人和車輛的建議,是必須獲得地方政府和當局的重視。因為它除了可以避免攫奪匪有機可乘,輕易的把行人成為他們的“獵物”而損失財物和喪失生命。


警方時刻皆呼吁市民應提高警惕和防備,並叮囑市民應與朝車輛的反方向而行,以保護隨身攜帶的財物和手提袋。不過,攫奪匪還是防不勝防的,似乎是無處不在。


因此,在人行道和馬路之間築起欄桿是的迫切需要和刻不容緩的,它除了可以防止或把攫奪的機率減至最低外,也可保障行人避免被川梭的車輛撞上。


另一方面,為了杜絕攫奪事件的發生,公眾在遇到攫奪事件時,不論有無錢財損失和身體受創,都必須向警方報案,以便警方能夠掌握事發地點的治安情況。


日前當我路過甦丹阿末沙路時,即親眼目睹一幕攫奪匪搶劫一名婦女手提袋未遂,飛車逃逸的情景。事情的發生是在一瞬眼間而已,讓人未能及時追上匪徒和認出其樣貌。


被搶的婦女當時是與3名友人同行,準備橫越馬路欲到該 路段對面的花旗銀行,惟卻被攫奪匪盯上,所幸未失財物和受傷。在保住錢財之下,該名婦女有否報案呢?


本報女記者于上個月在詩布郎再也檳州飛禽公園準備進行采訪任務時,即被攫奪匪上相中成為獵物。


她當時被歹徒扯脫背包而刮傷手臂,雖然未失財物,惟她基于要讓警方撐握當地的治安情況而報案,卻面對值勤的女警員暗示她若沒有錢財損失,就無需報案。


在警方大事呼吁市民與警方聯手打擊罪案的時刻,值勤警員展現此種不負責任的態度真的要不得。因此,那些欲省切“麻煩”的警務人員,有必要懸崖勒馬,絲毫不苟的負起維持社會秩序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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